在原始社會的時候,人類就發(fā)明了弓,隨后大大擴展了人類的地盤,打得平日里面那些仗著一身蠻力稱王稱霸的野獸抱頭鼠竄。
遠程武器,意味著在某些時候可以打得到敵方,而對手打不到自己,這就很爽拉,于是乎在弓箭的基礎上,春秋時期研發(fā)出來了弩,也成為秦國吊打六國的一個很重要的基礎。
刺殺么,對史渙和李通來說,想要搞死斐潛,自然是用遠程的武器會更好。只不過么,弩這種東西目標太大,不像是弓,只要將弦卸下來,拿布一包,就像是一根拐棍似的,自然不會太吸引人的目光……
所以現階段史渙和李通,如果能用弓箭射殺斐潛,自然就是最佳。
商議確定之后,史渙和李通就開始分頭準備了……
其實漢代,游俠兼職刺客,已經是一種常態(tài)。
刺殺這種事情,在漢代甚至成為了一種非常規(guī)的打擊手段,以至于官方還特意給這樣的手段加上了一個稱號,“隱誅”。
是不是有一種屌炸天的感覺?
秦漢官府通常在民眾云集的市衢處決罪犯,此類公開實施的死刑稱為“顯誅”,或曰“顯戮”,這樣的刑法一半時候都會進行讀鞫,也就是宣讀罪狀,然后進行腰斬或是斬首,還要暴尸示眾。
“隱誅”,此處的“隱”為隱諱,即掩藏案情,不讓公眾見聞犯人的定罪與處死過程。漢朝國君、權臣或地方長吏推行“隱誅”的內容相當復雜,除了一般的死刑的秘密執(zhí)行之外,更多的就是出于政治的暗殺了。
也不光是對內,對外的刺殺也是不少,這種號稱“隱誅”的刺殺也往往伴隨著漢代的死士精神,讓人防不勝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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