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瑞抒有過一段婚姻。
家里定下的也沒跟她商量,領證前一個星期把人喊回家吃飯,通知完給千瑞抒看了照片,讓她準時去民政局報到。
對方跟她同齡,比她大幾個月。他是家里不受寵的兒子,為了爭家產犧牲婚姻。別人新婚夜你儂我儂,他倆新婚夜穿著婚紗西裝坐在床上對峙,想在婚后協(xié)議里為自己謀求最大利益。
千瑞抒是搞藝術的,對錢沒什么興趣。而對方只愛錢,對她沒什么興趣。兩個人和平共處了幾個月,當了半年恩愛夫妻,也做過幾次。
原本應該就這么處下去,結果對方家里出了事。千瑞抒再次被喊回家吃飯,飯吃完后,離婚的事也定下了。
這就是她為期半年的婚姻。
半年,都沒過新婚就離了,全然不考慮千瑞抒在外的名聲。
朋友為她鳴不平,千瑞抒倒不吭聲。
她哪有資格吭聲呢,所有的一切都是家里給的,沒有什么東西是屬于她的。
那些人在向她表白時,總愛說什么只屬于你。
年輕的千瑞抒信以為真,后來她才意識到什么只屬于你這種話全是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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